“边春阳”
作消费者依法维权的“发声人”
边春阳 作为来自新闻界的一名沈阳市人大代表,边春阳20年如一日,立足新闻舆论监督本职岗位,模范履行人大代表依法...
人物简介
★人物简介
边春阳 作为来自新闻界的一名沈阳市人大代表,边春阳20年如一日,立足新闻舆论监督本职岗位,模范履行人大代表依法监督职责,聚焦消费热点,直击霸王条款,宣讲消费法规,助力消费者依法维权,曾多次被评为“沈阳市消费维权十大人物”、沈阳市优秀“3.15”维权志愿者。
边春阳在主持《连心桥》节目。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王文郁)在辽宁沈阳上空的电波中,有一档为民排忧解难、为消费维权事业尽心尽力的节目——它就是沈阳广播电视台FM104.5沈阳新闻广播的《连心桥》。自1993年4月上线开播以来,《连心桥》已经服务民生27载。边春阳是沈阳广播电视台的副处级专员,还兼该节目的监制、主持人、记者于一身。进入《连心桥》工作13年来,他携手团队将消费维权类问题纳入播出节目主要内容之一,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优势,将新闻本职与人大代表履职紧密结合,维护民众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把节目办成了政府连接民意之桥、通达民心之桥。亦因于此,2012年9月,《连心桥》被中国广播协会评为“第二届全国广播民生影响力十强”称号。
敢为消费者权益鼓与呼
边春阳对消费问题展开新闻舆论监督报道,同时也通过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积极助力消费维权。几年前,沈阳餐饮企业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违法收取“开瓶费”现象非常普遍,这一餐饮行业的霸王条款对沈阳城市的营商环境和旅游城市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边春阳认为,收取“开瓶费”或禁止自带酒水,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自己提供的酒水是违背公平交易权的具体表现。他通过认真调研,撰写人大代表议案《乱收“开瓶费”影响沈阳城市形象,应当立即叫停并加以严格监管》提交沈阳市人大。在他的建议下,沈阳市政府对乱收“开瓶费”问题进行了大规模整治,成效显著。如今,在沈阳的餐饮机构基本见不到收取“开瓶费”的现象了,市场消费环境法治化水平和营商环境质量大幅改善,消费者拍手叫好。
运用舆论监督勇斗霸王条款
2017年12月的一天,年近古稀的沈阳消费者庄女士在为被多收的10元钱“餐位费”艰难维权16天无果后,把问题反映到了《连心桥》节目组。《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在显著位置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当时《条例》已实施1年半,却仍有商家为谋蝇头小利变相违规收取餐位费,说明仍需要继续加强普法宣传。
为此,《连心桥》节目组推出民生调查,边春阳带领记者们采制推出跟踪报道《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向乱收“餐位费”大声说“不”!》。新闻播出后,商家不仅给消费者退回了10元所谓的餐位费,还进行了公开道歉。庄女士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边春阳与《连心桥》节目组通过解决一件投诉,生动地宣传了《条例》,又一次实现了普法的目的。
近年来,针对健身美容行业的预付式消费陷阱、网络购物欺诈、推销伪劣商品欺骗老年人等问题,边春阳策划推出数十期“3·15特别节目”,携手节目团队开展融媒体跟踪报道,帮助消费者挽回巨额经济损失。他还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举一反三,利用解决消费纠纷个案宣讲法律法规,指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作善于维权践行者
在生活中,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边春阳喜欢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以及与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当遇到不合理收费、消费权益受损问题,他都会拿起法律武器据理力争。
很多消费者在维权时往往拿不出消费凭证,造成维权难。边春阳在消费时注意拍照或录像,保留好证据。乘坐出租车或到饭店就餐时,他都记得索要发票,用他的话来说:“消费过后要张发票,我们既给国家纳税了,又给自己留下了一个维权凭证,这个维权意识和纳税意识,时刻都要有。”
边春阳经常在他主持的《连心桥》节目中说这样一句话:“直率犀利,火热心肠,我是春阳,我爱沈阳,愿法治的光芒普照幸福的沈阳。”没错,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他身披铠甲而有温度,内心柔软而有原则,用电波和爱来架桥,挺直腰杆,敢于发声,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宣讲消费法规、助力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为沈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