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智山”

消费维权尽责 为民排忧高效

郭智山,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科员,从事消费纠纷调解工作13年,充分发挥了调解员的桥梁纽带作用...

人物简介

  ★人物简介

  郭智山,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科员,从事消费纠纷调解工作13年,充分发挥了调解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成功调解消费纠纷近万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郭智山(右一穿制服者)与消费者、经营者愉快交谈。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调解公正,为民解忧”“依法维权、和谐公正”“为企业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秉公执法维民意,勤政廉明颂公德”“消费者的靠山”……他的办公室里,挂满了消费者、经营者赠送的锦旗。他——就是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科员郭智山。自2006年从事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以来,郭智山充分发挥了调解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架起友谊和谐的桥梁。十几年来,他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和扎实的基础知识,以高度责任心和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法,成功调解消费纠纷近万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让消费者满意 让经营者信服

  在消费维权工作中,为了使调解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调解结果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对于每一起消费纠纷,郭智山都会在调解前下足功夫,先深入了解纠纷产生的前因后果,再在调解过程中同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求做到让消费者满意,让经营者信服。

  有一次,消费者万先生前来投诉,称其已到某燃气公司营业厅缴纳了1500元的燃气费,但该公司却以其所居住的小区开发商欠费为由,不予提供燃气,多次协商不成,只好投诉。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郭智山立即与燃气公司联系,经初步了解,得知是由于开发商欠其公司工程款180万元,燃气公司无奈之下,只好暂停该小区燃气的供给。为了能让问题得到根本的解决,郭智山做了多方协调工作,终于约定消费者及燃气公司一同到开发商处进行三方协商调解。在他悉心的调解下,开发商终于承认系因其之错而导致纠纷的产生,并当场承诺尽快付清180万元的工程款。燃气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马上为小区的用户开通燃气。对此调解结果,燃气公司、开发商和消费者都十分满意。燃气公司为了表达对丰泽12315的诚挚感谢,特送来了一面“为企业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

  郭智山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他的工作时间总是比别人长许多,他常常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好每件消费纠纷而加班加点,回到单位后,几乎已过了吃饭的时间,只能自己加热那些已经凉了的饭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他无怨无悔、默默无闻的付出,也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对于他公平、公正的调解态度,对于他无私奉献的精神,经常有消费者主动拨打12315热线电话对他提出表扬、表示感谢。

  架起和谐友谊的消费桥梁

  繁琐的调解工作并没有磨灭郭智山对工作的热情与探索。他立足本职,着力创新,2012年在全市率先开展了监管部门与法院的12315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衔接工作,在原丰泽工商局成立了衔接工作站。该项工作实现了“两个调解”的优势互补,同时从根源上切断因随意反悔或者随意违约引发的重复申诉现象的发生,为消费纠纷的圆满解决保驾护航。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衔接工作彰显成效,工作站共调解各类消费纠纷3370件,其中申请司法确认35件,涉及金额34.0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8万元。接受法院委托调解2件,其中调解成功1件。

  郭智山把满腔热情洒向消费维权事业,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尊重,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肯定。但他仍没有满足,更没有停滞不前,更是通过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念,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克服年龄大记忆差等实际情况,经常利用闲暇的时间,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知识水平,力求在调解过程中以法服人。他以更大的热情积极投身工作。无论面对鲜花与掌声,还是荆棘与坎坷,他都团结同事一道前行,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监管职能,积极处理消费纠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成绩,为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贡献出个人的全部力量。据统计,自2006年从事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以来,郭智山充分发挥了调解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架起友谊和谐的桥梁。十几年来,他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和扎实的基础知识,以高度责任心和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法,成功调解消费纠纷近万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责任编辑:任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