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茂华”

争做忠诚担当的消费维权卫士

夏茂华,现任安徽省巢湖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兼消保委秘书长,他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

人物简介

  ★人物简介

  夏茂华,现任安徽省巢湖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兼消保委秘书长,他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作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一个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

夏茂华在宣传2019年消费年主题。资料图片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万晓东)今年54岁的夏茂华已经从事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30余年,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来,他坚持以身作则,把消费者当成自家人,把消费者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想消费者之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持之以恒为消费者排忧解难。2018年2月,夏茂华获得“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2016年9月,身为巢湖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的夏茂华同时兼任巢湖市消保委秘书长。近年来,夏茂华处理多起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和疑难消费纠纷。

  2017年12月,巢湖市苏湾镇留守儿童武某宇被劣质热水袋烫伤,住进安徽医科大学巢湖附院,治疗费达1万多元。武某宇父母在外务工,经济条件困难。为此,夏茂华同有关人员立即赴事发地连续组织3次调解,耐心说服双方当事人。由于经营者对烫伤事实不认可,调解产生难度,夏茂华联系了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法院苏湾法庭以及受害人就治的医院,在司法部门支持下,这起消费纠纷达终于得到解决。

  2017年2月,87岁的巢湖一中退休教师凌先生来到12315举报中心投诉巢湖市区某大型商场,称由于商场标识不详,导致自己在商场购物时摔倒,多次找商场未果。由于凌先生年老行动不便,夏茂华联系了商场负责人前往凌先生住处上门调解,这一举动感动了凌先生及其家人,经过细致的调解,商场很快支付了凌先生一笔补偿金,一场涉及老年人的消费纠纷划上圆满句号。

  “今天我们不处理小事,明天就要处理大事”,这是夏茂华的工作风格。巢湖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每天都要接到各类投诉举报10件以上,夏茂华以自己娴熟过硬的业务能力处理每起投诉举报,工作中每个疑点都不放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他坚持早上班晚下班,节假日放弃休息,值守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

  2014年至2019年,投诉举报中心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260多件,无一件因处理不当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撤销。特别是在处理群体性消费纠纷时,他坚持把准法律方向,坚持依法办事,每起群体性消费纠纷都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全省率先成立乡镇消保工作站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体系。

  夏茂华兼任巢湖市消保委秘书长后,在巢湖市市场监管局领导的全力支持下,他根据巢湖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矛盾特点,为实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和多元化解消费纠纷体制机制做出了卓有成效工作。

  把人民调解引入消费维权工作,枫桥经验扎根巢湖消费维权领域。2017年9月,夏茂华向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建议成立巢湖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批准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灵活便捷、便民利民作用,为消费维权开辟绿色快车道,化解重大疑难消费矛盾纠纷,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实现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两种调解手段相结合工作的新机制。

  延伸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链。为落实安徽省消保委2019年工作会议精神,夏茂华积极向领导汇报建议并协调各方面工作,巢湖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首个乡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建立了以乡镇街道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和村居委协同的乡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将消保组织建设延伸到最前沿,17个乡镇街道工作站现已全部成立,乡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建设已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把法律服务引入消费维权工作。消费维权必须要有法律作为支撑。2017年7月,夏茂华向巢湖市市场局领导建议成立消费维权法律组织。他多次与安徽蒋平华律师事务所沟通,在他的推动下,该律师事务发起成立了安徽省首个县级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律师团成立以来,积极参与法律宣传活动并提供消费维权法律指导和咨询服务,对重大、疑难投诉举报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和建议,向消费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接受消费维权法律咨询事项,为消费者维权工作提供了法律服务保障。

  积极推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让消费维权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夏茂华多次邀请市人大代表、志愿者律师等参加旁听重大、疑难、具有社会影响的消费纠纷调解,让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信得过、靠得住,同时有利于消除双方当事人不必要的思想疑虑,促进消费纠纷在阳光下公开、公平、公正快速解决处理,推动了多元化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的形成,社会维权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不计个人名利甘愿做普通人

  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巢湖消保委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受到原合肥市工商局和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通报表彰。2018年2月,夏茂华获得了“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多年来,夏茂华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向上的精神对待工作和事业,从不考虑个人名利,工作30余年,他担任业务部门负责人已有多年至今仍然是科员干部,组织曾两次要提拔他担任副科级,都被他“给别的同志”婉言谢绝,甘愿做一名普通人。夏茂华始终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不断学习,提升修养,他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的风格感染了周围同事,他的公道正派的豪迈气质和风格打动着消费者,在他的身上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勇于担当作为、甘于奉献的品质风范。

责任编辑: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