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林”

为百姓维权尽心尽责

胡林,男,50岁,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兼大邑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人物简介

  ★人物简介 

  胡林,男,50岁,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兼大邑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曾多次获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省级“优秀受理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2019年,入围成都网络理政优秀案例评选“暖心人物”。

雷先生夫妇向胡林(右一)赠送锦旗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铭)胡林从事消保工作5年来,始终牢记维权使命,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不断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督促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在服务百姓上,热心用心;在解决纠纷上,耐心尽心;在化解矛盾上细心暖心,赢得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真心维权感动外地游客

  “为百姓维权尽心尽责”,这是乐山游客雷先生和他爱人2019年1月31日给胡林赠送的锦旗,以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雷先生激动地对胡林说:“律师都认为这样的纠纷一般都要通过诉讼才能解决,最多只能赔偿6000元,没想到处理得这么好,为我们争取到2万元的赔偿,非常感谢您!”

  事情起因于一个月前发生的一次意外伤害。2018年12月31日,雷先生和他爱人在大邑某超市购物,去地下停车场取车时,因停车场光线很暗,又无任何警示标志,雷先生爱人不幸掉入化粪池,导致三根肋骨骨折和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雷先生与超市多次沟通无效后选择了投诉维权。

  胡林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处理。调查发现,除超市方应承担责任外,停车场的物业管理方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在多次沟通协调中,对方只同意承担医疗费。在提出赔偿时,超市方要求消费者走司法程序解决。因消费者是外地人,不熟悉本地情况,胡林主动帮助消费者咨询了多家律师事务所,因涉及金额不大,没有律师事务所愿意接受委托。

  一切为了消费者,是胡林始终不变的工作信条。他认真查询相关赔偿标准及赔付依据,多次与超市方沟通,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说服对方同意参加调解。为了尽早化解纠纷,让雷先生夫妇安心回家过年,大年三十夜前夕,患者刚一出院,胡林就召集消费者、超市方和物业管理方进行再次调解。最终,超市方和物业管理方各承担50%责任,共同承担医疗费11254.5元,赔偿误工、营养及伙食补助、护理、交通、财产损失、再医检查和精神损失补偿等费用共计2万元。这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多元。

  3月27日,雷先生再次向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络理政平台写感谢信,在信中动情地写道:“感谢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胡林同志为民办实事,尽心尽责想老百姓所想。解决事情快速,办事认真,为民办事任劳任怨,不谋私利,敢做敢当,值得表扬!对大邑县市场监管局胡林同志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公平公正,为你点赞!”

  机制改革后,受命新岗位的胡林,切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维权理念,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投诉举报渠道运行畅通。明确受理、分流、承办、告知等环节的工作时限和要求。统一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台账,实行集中归口管理和专人负责制度,确保各类投诉举报受理有渠道、转办有目标、办结有时限、协调有保障、结果有考核,投诉举报处理质量和“接线率”“处理率”“办结率”“满意率”显著提升。

  在消费纠纷处理中,胡林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礼貌接听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纠纷。他经常说:“消费纠纷涉及千家万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作为维权卫士,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制人,既要做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者,又要做经营者利益的维护者”。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公平公正,为你点赞!”这是胡林不久前收到刘女士发来的感谢短信。刘女士去大邑某珠宝店维修手链,店员建议补差800元换成项链,换购后觉得不值这个价,要求换回手链被商家拒绝。与商家协商无果后,刘女士前来现场投诉。胡林热情接待了她,详细了解情况,发现商家没有向消费者说明项链的含金量、重量等重要商品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胡林立即通知珠宝店前来处理。商家认为是定价商品,不需要说明这些信息,拒绝接受消费者的诉求。经胡林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商家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差价款700元。刘女士对此十分感动。

  3月21日,武先生投诉某装修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规格尺寸搭建钢架,拒绝支付装修费75367.5元,并要求拆除已搭建好的钢架。装修公司则既不拆除钢架,也不退出施工现场,影响到后续装修的正常进行。调解当初,双方各执一词,都不愿妥协,导致调解陷入僵局。

  胡林深入现场调查,发现已搭钢架可以使用。为打开调解之门,胡林耐心细致做双方工作,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最终说服他们各退一步,消费者接受已搭建的钢架,装修公司按照实际搭建的规格尺寸计算装修费,并承担业主停工期间的损失费,消费者支付装修公司费用4.2万元。矛盾的成功化解,既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万余元,也为经营者减少经济损失4.2万元,调解结果令双方都非常满意。

  密织维权网络 完善维权机制

  机构整合后,大邑县市场监管局从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构建新型消费维权矩阵,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消费维权智慧服务。

  无论是建立维权网络,畅通维权渠道,还是处理纠纷,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消费者放心舒心消费。胡林把“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探索建设消费维权机制。胡林带领同事延伸消费维权触角,在景区、街区、行业及协会、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已在安仁古镇刘氏庄园博物馆、新场古镇、花水湾、西岭雪山、安仁古镇民国风情街等景区街区,以及家乐福、百伦商贸等商场超市、电信、汽配等行业、医药行业协会建立了一大批消费维权服务站。

  此外,胡林大力推行政企联动,搭建消费纠纷调解联络对接、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机制,将一部分消费纠纷调解转交经营单位先行协商处理,指导商家落实“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度”“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制度”,推行“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建立“微信+12315维权服务平台”,发挥“消费市场智能服务平台”作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化、效能化、智慧化的维权服务,让游客在大邑消费放心、游玩舒心。

  胡林围绕维权法规、消费热点及趋势,及时发布消费知识和警示提示,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充分利用“3·15”主题宣传活动,结合送法进超市、进街区、进社区、进景区、进乡村等活动,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宣传,提升消费者科学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责任编辑:王峰